弥勒市水务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接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云南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下半年我局接受了1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10日。
联系电话:0873-6134970
通讯地址:弥勒市行政中心副楼四楼弥勒市水务局
附: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下半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公示表
弥勒市水务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