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部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2年9月21日,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组成的第三督查组,由李昕二级调研员带队到弥勒市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查出安全生产类隐患12条,消防类隐患15条。督导检查组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及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二是部分隐患反映出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不认真情况,要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三是将隐患录入全国风险预警系统,及时整改隐患闭环销号。弥勒市应急管理局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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