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3号总第226号
弥勒市2021年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
惠企利民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弥勒市审计局2021年10月,对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9月底,弥勒市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50 480.85万元(中央39 546.66万元、省级10 934.1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 408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3 798.2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 274.60万元。
截至2021年9月末,财政部门拨付直达资金36 156.32万元,直达资金实际使用金额29 942.89万元;2021年9月末,直达资金结存20 537.96万元,其中:结存在财政部门9 848.38万元,结存在主管部门10 689.5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弥勒市2021年1-9月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在分配、使用、管理方面基本符合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滞拨资金23 096 600元;
(二)项目进度缓慢,资金闲置沉淀12 321 800元;
(三)财政“一体化”平台直达资金收支数据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存在不一致。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一)建议市财政局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库建设,提升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二)建议项目执行主管部门严格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分配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投向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实际效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弥勒市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认真整改,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
弥勒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