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4号总第227号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
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市审计局自2021年3月至4月,对对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的参谋部门和综合办事机构,在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承担全市政务服务、依法行政、综合协调、督办落实、机关规范化建设等职能,发挥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及政府参谋助手的作用。下辖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对外交流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2020年,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在职人员编制55人,在职实有51人,退休人员23人。
审计结果表明,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单位内控制度较为健全有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记账凭证金额与原始凭证附件金额不符两笔涉及金额2 870元。
(二)记账凭证附件不完整四笔涉及金额146 839.5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建议: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规制度,对单位业务应及时、准确、全面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征求意见期间,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采纳了审计建议。
弥勒市审计局
2021年12月15日